竞买须知
一 广东精诚所至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均依据本图录中所附之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参加拍卖活动的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予以遵守。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规定,本图录中及拍卖前宣布增加的带有“*”标记之拍卖标的,属于禁止出境物品,恕不办理出境手续。
三 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并对自己的竞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欲进一步了解拍卖标的材料,请向业务人员咨询。
四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五 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或拍卖当日,凭有效身份证、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证件办理竞买号牌和登记,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貳拾万元(RMB 200,000)。(详情请参考竞投登记须知)汇款账号、单位名称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精诚所至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3602 1801 1910 0042 30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沙和路支行
六 若竞投成功,买受人须自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向广东精诚所至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落槌价款及相当于落槌价款百分之十五之拍卖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拍卖标的(包装费、搬运费、运输保险费、出境手续费自行承担) 。对逾期未付清款项者,本公司将不退还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该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 广东精诚所至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图录版权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图录的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和进行其他形式的使用。